iSpiik快记151: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竞技劳动

看NBA这么多年,走过的球员那么多,各种类型各种开始各种结局各种生涯模式的都有。
邓肯、麦迪、易建联、姚明、詹姆斯、艾弗森、奥登、小斯、土豆、科比、乔丹、大虫、皮蓬、林书豪……

这么多球员,这么多场比赛,只有詹姆斯被苏群老师在一次解说中称为:科技产品。

没错,詹姆斯就像是一个不断迭代的科技产品,在身体养护方面詹姆斯的投入据说每年上千万的开支,除了专门的营养团队、训练团队,高科技的身体养护和尝试更是必不可使;这就完了吗?除此之外,还有詹姆斯的技能包的不断升级,里弗斯教练声称如今三十有六的詹姆斯相比五年前的自己是一名更加出色的球员,“他做的每件事都比五年前身处理论壮年期的自己要好。”

这件事我们换到互联网行业所谓的25~34黄金期,是否可以同样的思维去考虑呢?同时,我们还考虑到体力和脑力运动的围观反馈差异,假设在绝对环境中相当的输出权重,如果最终围观反馈差异,那就在于杠杆和支点的作用,体力输出更能外化呈现效果相较于脑力输出。

纯银V2-3 21:23来自 iPhone客户端已编辑 继续提问,同样是一种职业,运动员也有黄金年龄,互联网职员也有十年黄金年龄(25-34),为什么运动员因年龄而退役并没有遭到广泛的谴责呢?本质上的区别在哪里呢?

@纯银V在想一件事儿,很多职业和岗位都有年龄限制,就连东莞普工也普遍要求不超过45岁,这和互联网行业不倾向于招聘40岁以上员工有什么区别?你在东莞做普工,45岁以后很难找工作,和在互联网行业做产品经理,40岁以后很难找工作有什么区别? ​​​2-3 20:55

发布者

Kris_3zzz

世界如此精彩,怎能置身事外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